订单须知订单须知订货须知 来人来函或传真办理订货合同,来函传真应说明下列内容: 标准气 纯气 ●使用容器 ●气体种类 确认后双方签订气体购销合同文本。纯气一般有现货供应。标准气应先订货,生产周期一般为3-10天,特殊情况由双方洽议确定。
注意事项 ●用户可自备或向我购买气瓶订购气体。本厂对购买我厂气瓶者实行优惠政策、即在本厂购买的气瓶,可交我厂托管,使你周转使用,在气瓶规定的使用寿命内无论何时购气,其气瓶都予以接收,根据情况不同,收取一定的气瓶处理费。 ●用户持自备气瓶购气者,其气瓶须符合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》和技监部门的有关规定。 ●本厂标准气的配制压力一般为10Mpa,特殊情况如常温下液体蒸气及易液化气体的配制压力,视组分浓度及环境温度而定。该类标准气的配制压力一般较低,以保证标准气体的稳定和均匀、 ●用户使用纯气时,气瓶内要留有0.5Mpa以上的余压,以保证气瓶的洁净度。若气瓶中没有余气,则收取气瓶处理费。 ■【付款/收货】 单位名称:济南市气体厂 开户银行:济南农村商业银行黄台支行 银行帐号:90104118020100002506 税 号:913701056132450783 收货信息: 收货单位:济南市气体厂 收货人:李经龙 收货地址:济南市天桥区黄台魏家庄787号 邮编:250100 电话:0531-88967177 ■【运输】 本厂可办理汽车专门送货,等相关的托运业务。 ■【质量保证】 标准气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。凡发现确系我厂产品(标准气须在有效期内)的质量问题,我们将予以无条件更换. |